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为了______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整)。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乙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位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到期后一次性还清。乙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能按时归还借款,乙方除承担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追偿该借款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等)。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乙方不能按时还款时,丙方应需承担乙方还款的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