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1、工程名称。即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即所监理的工程位于的具体位置、地点。
3、监理职责。即监理单位应对业主承担的义务。
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监理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监理单位监理酬金的计取方法,支付监理酬金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等内容。另外,其他与费用有关的事项,如第三人对监理单位的收费、有争议的发票的解决、独立的审计等,也需详细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