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委托开发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方就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网站等有关事项,与乙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网站建设名称:
二、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网站前后台系统,设计制作整个站点网页,并将该网页内容发送至互联网上,同时乙方负责维护甲方客户网站的正常运行(如因乙方设计原因出现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通过QQ、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客户在实际操作中有问题向乙方咨询和不改变整体架构下改动几个网站栏目或增加几个小图标)。如客户需要修改页面框架结构或增加其他功能服务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的,开发费用另行协商。
三、建设期限: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接来的网站业务委托乙方外包开发制作,乙方在收到甲方网站首页栏目和部分图片资料后进行首页制作,原则上首页制作应不超过七个工作日交付甲方。
2、乙方首页制作完成后交与甲方,甲方根据客户反馈对网站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交乙方进行完善工作,待首页最终版面确定后由乙方进行前后台程序开发,乙方在网站建设过程中应与甲方保持联系。
3、整个网站建设周期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为准。
4、验收标准: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
5、验收期限为15天;
四、结算方式
双方对接来的网站根据难易程度进行协商,确定网站建设费用计 元,自网站正式开通上网之日起且客户未提出疑议的,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支付乙方网站开发费,乙方以发票形式向甲方结算(发票税费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甲方有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相关资料的义务。
甲方有按本协议规定享受有质量保证的网站建设服务和网站维护服务。
甲方有权利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索取网站开发的FTP帐号、密码及源代码等相关内容。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在网站建设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均不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或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未经甲方授权,甲方委托乙方维护的网站内容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修改;
3、乙方有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获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网站运行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三十天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在协议期满前没有异议,自次年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向乙方续签网站维护协议。
八、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战争、火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