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就乙方授权为甲方在互联网和通讯网络上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授权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甲方为本合同产品的网络销售商,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直销、面对网站的批发、网上团购、网上分店等。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已经取得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其它必要的销售许可,并提供本合同附件说明的有关资质文件。本合同须加盖合同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受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签署时必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商品销售的直接买卖关系双方为乙方和消费者。乙方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承诺和必须的咨询、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产品必须与乙方提交的图片、质量、品种、规格等说明完全一致,并保证以最惠代理(出厂)价格与甲方结算。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4、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上架新商品、下架缺货商品。通知方式为:
5、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包装要求等,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6、乙方就委托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该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否则乙方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
7、乙方应尽量在其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传播、广告、海报中提及本合同约定的网络地址。在有关宣传中,应申明的网上官方网站为本协议规定的网址。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承诺尽力通过自己的互联网资源推广乙方形象、合理的商务信息和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乙方商品。
2、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商务联系,积极响应乙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3、甲方全面免费负责受托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技术服务、定单生成与管理等。甲方保证不把属于乙方的定单转移给第三方并对此负保密义务。
4、甲方同意在自己的推广、宣传中,尽力宣传乙方与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网络销售服务的商品。
5、甲方在设计、制作网站等工作中产生的网站、创意、设计、程序代码和其它著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存续期内,为履行本合同而无偿使用。乙方的产品资料、定单资料等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商品的配送
1、产品定单的详细资料由甲方以邮件[或 电话 ]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定单载明的定货人以定单载明的方式发货。但甲方与第三人所签订单中约定的发货方式应与甲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媒体发放的广告中发布的,先期经由乙方认可的发货方式相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的商品以本合同附件“供应商品清单”中所列的商品为准。该附件内容如果发生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商品、减少商品、变更价格、变更商品资料等),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3、关于运费:
1) 甲方为运费的最终承担者;
2) 接到订单后,乙方发货到甲方公司,乙方须先行垫付将商品安全运送至订单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在客户验收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3) 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结算时,将乙方垫付的运费全额支付给乙方。
4) 每单运费按邮寄、快件、特快三种方式,由甲方制定应向消费者收取的运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