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就“【】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1.约定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规范,工程同时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标准和甲方工程师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监理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监理的检查,并为其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该合同价款固定不变,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包括质量保修)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费、税费、运费、管理费、保险费等)。
2.付款
2.1乙方按本合同完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百分之百的发票正本一份,甲方将本合同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