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承揽合同
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依照《民用闭路监控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在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表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总额
注:
三、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甲方经乙方同意以后可更改一致,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厂家《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3、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四、施工工期间的责任与协作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中途用地沟过线盒空中过线,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2、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电源、安全梯、支架、吃住等问题,保证乙方施工时不受其他工序干扰,确保工期,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有权顺延。
五、工期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订后 如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 天(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除外)。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六、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的 %,乙方向甲方工地供货(材料 )%,在施工完成工程量的 %,甲方在支付进度款为造价的 %,乙方收到进度款后 日内及时向甲方工地供货到位,保证工期。
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以上(即¥ 元使用30日后付清下余款 元)(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每日按总造价的0.1%支付滞纳金。
七、售后与维修
1、甲方在保修期间其他公司、人员进行维修或人为损坏及电压不稳、雷电、水、潮、尘等外界因素导致损坏,乙方对设备将不予保修,上门要收取上门费,更换设备收取设备和安装费用。
2、对于客户人为导致计算机病毒、软件误操作(操作不当)导致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保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机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人工费。即对自然界不可抗拒力量、因素或人为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如施工期间所需监控硬件(设备、线、电脑等)中有由甲方或他方提供的设备,所有设备乙方将不予保修。施工安装完毕后,乙方只负责对其本公司提供的设备保修,如出现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事件、犯罪行为的本单位只能有限性协助公安部门备案,甲方出现的一切各个方面损失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风险及各方面的赔偿。
4、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一个星期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
5、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正确使用与维修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要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