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服 装 市 场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市场经营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合同。
摊位概况
第一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位于甲方市场 楼 区第 号至第 号摊位。
第二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计租面积为 ㎡(计租面积为摊位面积乘以系数1.2)。
第三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只能用于经营 品牌 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其他品牌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变更本条约定的摊位用途。
第四条 乙方经营的品牌应当符合甲方市场的总体规划要求。
摊位租赁期限
第五条 乙方承租摊位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缴纳方式与期限
第六条 摊位租金标准为 元/月·㎡,合计(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