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整合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本项目开工起至本项目合同内容完成且工程结算及财务结算办理完毕止。
项目合作投入形式
甲方:以负责承接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方式入伙;
乙方:以负责投融资的方式入伙;
丙方:以负责项目经营管理的方式入伙。
本项目乙方负责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时间前投融资共计人民4000万元,待甲方代表合伙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即可撤资2000万元,根据工程款支付情况,原则上在满足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也可中途抽走部分资金,合伙期满乙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出资期限
乙方的出资,于 年 月 日前存入该项目挂靠施工企业的专用账户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指定银行:交通银行黄泥磅分行)。
财务、会计
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挂靠施工企业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
甲方按建筑面积30元/m2的固定价分配利润,附属工程按其造价的2%提取利润,支付时间与工程进度款同步;
乙方和丙方对剩余利润按**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前支取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协调各方关系,余款按甲方付款金额的3%提取,支付时间与工程进度款同步。
合伙人的职责
甲方负责对外承接该业务,代表合伙人以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订立合同,并负责外部协调;
乙方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乙方和丙方共同负责本项目的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