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年 月
甲方:公司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赢的原则,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统一受理平台,统一管理乙方名下的XX楼宇一切的通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讯业务,固网通信业务等的拓展以及维护管理。
(二)甲方负责XX楼宇内所有通信业务的支撑和运营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乙方楼宇内客户开展服务推广、客户跟进、客户签约等市场营销工作,收取相关客户使用该应用服务的费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楼宇内的通信线路以及工程施工准入审批等相关物业协助。
(三)双方就合作产品技术规范进行确认,以保证计费、对账等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甲乙双方合作模式以楼宇综合电信业务总收入计提为基础,按年度对实际获得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甲方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乙方确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付账款的,双方应就该转让事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甲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人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双方将建立专门的对口团队以保证双方的合作能持续有效开展,并指定专人进行业务支持。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传真、固定电话及邮箱等)若有变更,变更一方需在变更后的【 】日内将更新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对方。
(七)合作楼宇内的通信业务销售工作由甲方客户经理开展,也可由甲方允许准入的电信运营商人员开展,具体事宜由甲方统一负责统筹。
(八)由甲方负责销售或者合作销售的合作产品,由甲方负责宣传策划及业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