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宏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及为确保甲方的货物安全顺畅的运输,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货物标的
货物名称:热轧薄板
规格:厚度<3mm、单张板状、不含电工钢板
数量:5000吨等均以甲方每次出具的计划单为准
价格:3660/吨
货物起运、到达地点
起运地点:
达到地点:
双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确保参运的每部车辆手续齐全合法、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在乙方处备案,如甲方需检验,乙方有义务提供。
乙方负责派出车辆在运输任务完成之前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并提前1小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在交付货物时必须验证收货人的身份。以发货磅单为依据,对货物包装、数量进行现场检验清点。经双方确认后由接货方签收,乙方执回单作为到货凭证。
乙方独自承担车辆运输过程中各种正常和非正常费用(含事故赔偿、违章处罚等);
乙方要确保所承担运输货物安全、及时、保质、保量抵达指定地点;
乙方应确保参运车辆熟悉并自觉遵守甲方和收货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按顺序排队装车、进出大门、计量等;
甲方负责提前告知乙方每批托运货物的品种、数量、起运地、到达地。无甲方指派,乙方不得擅自参运、托运;
甲方负责提供在甲方场地内计量等方便;
甲方负责对到达货物的检验,若有异议应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负责装车,无甲方书面请求协助函,乙方人员不得自行参与装车工作。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运费攀枝花到昆明按200/吨计算,共计200*5000=1000000元。
乙方凭承运单、甲方过磅单客户联及相关货物运输完成凭证与甲方结算运费。
合同的保证
为确保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10万元,待乙方合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退还。
违约条款
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若发生货物置换、偷盗、加水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按当批货物价值的3至20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因乙方车辆在运输、卸车等过程中的各种原因,可能给甲方和收货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连带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未能及时运抵指定地点并未告知甲方的,按每车次处罚1000元,如影响甲方和收货方正常生产而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结算或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抵;
如合同保证金不足额时,乙方应在3日之内予以补齐。
如乙方派出车辆未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达、将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或擅自变更到货地点的,除乙方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的违约金,并承担因延迟到达给甲方和第三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到期,双方履行义务完毕,合同自然解除;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取得一致时,守约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但需提前15日告知另一方;
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时,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