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由xx(以下简称受托人)设立并担任受托人的 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文件前,仔细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信托计划文件,独立做出认购信托计划的决定。
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财产交付受托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委托人及其他有相同投资目的的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财产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受托人承诺: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过程中,存在下述风险,可能给信托计划财产带来损失,导致信托投资亏损或信托利益无法到期分配。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承担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信托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债务人的信用风险,投资项目亏损及迟延退出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信托利益到期无法分配的流动性风险,法律和政策调整风险(如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发生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等),不可抗力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等。
受托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但并不意味承诺信托资金运用无风险,即受托人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2、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3、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4、委托人在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申明人/受托人:xx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字及/或盖章本认购风险申明书,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对投资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认购风险申明书是自愿的,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委托人同意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财产认购厦门信托-金海重工1401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单位 份。
本人已认真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及其他信托计划文件,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信托产品存在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请委托人再次确认本句文字内容并抄写于以下横线上。)
委托人签名(机构委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