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环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乙方将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甲方登记注册,为期年。
本合同于xx年月日签定,合同期限为年,自xx年月日起至2xx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及从事相关业务事宜,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在聘用期间,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每月(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聘用费,并在本合同生效满一月后开始支付聘用费。
3.甲方从事项目,需乙方签字的环评文件,必须告知乙方项目情况,且必须由乙方本人签字,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让乙方从事甲方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若同意让乙方参与工作,乙方也愿意参与,工作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按项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报酬,具体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在聘用期内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作业绩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对环评工程师证年审的要求。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甲方将使用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对其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培训的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为乙方负担非必须的其他培训费用。
3.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签
(一).下列情况下,双方可变更本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5,6条解除聘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签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聘用费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资质过程中,有对乙方资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4.经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其违约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条款续聘,续签时只需在“合同续签”表中填写即可。若合同有任何变化,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若不再继续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无故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