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有偿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有偿出让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有偿出让方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有偿出让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号:
有偿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有偿使用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有偿使用方承接单位: ?承办人: 手机:
有偿使用方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号:
为满足我区联通通信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及有关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自 年 月 日独立建设通信铁塔及有偿使用甲方场地、房屋等相关问题,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乙方在 县邮政局所辖局、所范围内的通信铁塔、设备等每年有偿使用费用为 元。
二、乙方使用的场地要求
①、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属邮政局、所场地内独立建设移动通信铁塔以及通信设备等用房的约 平方米场地使用权(详见附表);
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在甲方场地内增建通信铁塔,双方应另行商议签约。
三、有偿使用期限 双方经商定有偿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签合同,可以根据需要与甲方商定继续有偿使用邮政场地事宜。
四、结算方式
①、采用预付方式结算;
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日内一次性支付一个年度的有偿使用费用 元。并将有偿使用费划拨甲方指定帐户;
③、今后每年 月 日至 日向甲方帐户支付有偿使用费(节假日顺延),直到本合同期满为止;
④、乙方除以上费用外,用电应缴付费用,该项收费由具体支付电力部门的分支机构按电力部门收费时限、套表实际使用电量直接收取电费。乙方每季交付一次,甲方须提供电费发票。
五、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㈠、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①、乙方在有偿使用期内随意更改场地及房屋的使用性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②、乙方在使用期内,如需对通信铁塔、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维修,甲方应保障乙方人员、车辆的无偿通行;
③、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有偿使用期内与甲方有同等用电权;
㈡、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①、因甲方工作需要,在乙方通信铁塔周围进行建筑时,甲方应尽量避开地下塔基周围,以免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因甲方在塔基周围建设施工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影响工作或财产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②、乙方因工作需要,建设铁塔或设备,增大、减小相关设施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施工具体方案与施工期限。乙方因施工采取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工作影响或财产损失,乙方有义务在工程完工 日内进行赔偿;
③、乙方因施工需要拆除铁塔周围的围墙、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乙方应同甲方就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按先支付赔款,后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