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网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网站: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达成外包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定义
1.客户(甲方):_________。
2.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3.《计算机系统设备清单》(见附件二)
3.1 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计算机的数量及其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计算机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3.2 乙方仅对合同指定的设备提供服务。
3.3 故障设备: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协议设备。
4.服务地点:乙方为甲方实施各项现场服务时的具体地点。
5.标准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18:00pm(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6.标准服务:甲方要求乙方在标准服务时间内,实施标准服务项目。
7.非标准服务:标准服务之外的服务。
8.服务:乙方所能提供的标准及非标准服务。
9.服务费:在乙方接受甲方服务请求,并为甲方提供服务后,根据事先双方共同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10.标准服务项目
10.1 乙方可提供的标准服务项目。(详细见附件一)
10.2 乙方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增加、删除或修改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电话支持: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网络支持:乙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msn、等网络交流方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3.现场服务(常驻服务):乙方派一专职技术工程师常驻甲方现场服务,负责全程跟踪维护甲方的计算机。
三、指定联系人
1.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推荐一至两名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乙方发出书面的服务请求。除非甲方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乙方将不予响应。
2.任何联系人的变动,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四、提请服务
1.电话支持:当甲方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电话向乙方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乙方将尽量在电话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2.网络支持:当甲方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网络交流方式向乙方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乙方将尽量在网络交流方式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3.现场服务(常驻服务):乙方的工程师常驻甲方工作地,对甲方的计算机进行全程跟踪维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