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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项目名称(全称):(二)建设地址(全称):(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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