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在甲、乙、丙三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协议”)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地区银行卡收单业务和专业化服务,维护受理市场和谐有序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特签署如下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丙方承诺在______________地区集中精力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得开展收单业务。
二、丙方确保将主要精力放在新增商户拓展及提升专业化服务质量上,无正当理由不得引导存量商户更换收单银行或维护公司。
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不得私自切换交易路由、私自布放终端机具、私自下载未通过验收的终端程序、私自在自身维护的终端机具上增加其他附加功能。
四、未经甲方总公司授权及甲方同意,丙方不得随意使用“_______”商标。
五、丙方承诺严格按照银联规则和《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开展专业化服务。
六、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至五条中任何规定的,甲乙双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丙方的合作。
七、本协议是《_______________》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终止日期与主协议一致。
九、除上述补充条款外,主协议其他条款不变。本协议与主协议同具法律效力,如与主协议条款有冲突,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主协议相关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