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摄影棚工作室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组建成立的摄影棚工作室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方负责首期投资款金额为____万元,甲方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_%;乙方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上述所占股份为限对共同投资分享利润,乙方不承担对工作室的亏损责任。
3、所有固定资产归为所有出资人所有,乙方不共享投资人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影棚工作室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影棚工作室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影棚工作室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影棚工作室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由甲方承担。
4、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工作室日常事务及相关业务工作。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影棚工作室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影棚工作室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影棚工作室成立后,甲方不得从投资款中抽回出资额。
4、影棚工作室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