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强林唯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承包方:徐文
强林唯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包方)与徐文(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强林唯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二00三年八月七日起至二00四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 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 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 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 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