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房屋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房屋结构为 。 房屋所属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 1、甲方以自有资金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用于自住,未出租,无抵押等它项权利设置; 2、该房屋为甲方独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无共有权人; 3、甲方保证就该房屋不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和诉讼; 4、甲方保证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手续齐全。
第三条:成交价格:
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 甲方尚未居住使用该房屋,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占有;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有关该房屋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购买协议》、有关付款发票或收据、有关证明、证件及其它一切手续的原件。自房屋交付时起,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益随之转移于乙方拥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采取一次性全额的现金付款方式; 乙方的具体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该房屋尚未装修使用,无任何动产存在。
第七条:甲方的有关配合义务 1、由于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好,在以后办理产权证过程中,甲方有积极协助配合的义务;若因行政或其他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时,甲方不得索回与本房屋有关的一切权益,并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该房屋权利。 2、若甲方已经将户口住址落于该房屋内,应于交付乙方房屋前将户口住址迁出该房屋;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该房屋落户事宜。 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协助将在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登记的该房屋户主变更为乙方名下; 4、在房屋交付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5、在必须甲方出面协调有关该房屋的其他任何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出面协调有关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诚实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迟延交付房价价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除以上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均应承担违约金 元; 4、因任何一方违约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相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受损,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视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未列明的违约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