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甲方):联系人:
出卖人(乙方):联系人: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如下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单价,总计金额。
网络综合布线材料清单及报价:
序号名称规格程式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小计
18多4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中心管式62.5/125;9/125f-net米
214多10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层绞式62.5/125;9/125f-net米
36多轻铠室外光缆中心管式62.5/125f-net米
合计(人民币大写)。¥:
金额性质:此价含增值税
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见第一笔款电汇单后在天内到货。
第一条综合布线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损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两日内)产品质量保障20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检验数据报告,等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左右金额:计万元。
其余货款:)在货到后个月内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终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产品不能满足买受人预先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维修或换货,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买受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30%。
4.如买受方末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则按合同应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如出卖人末在合同期内按时交货,则也按合同应交付货物金额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f-net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按原厂产品保修条款进行质保。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自签字并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与原件同时有效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