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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甲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承包方(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物品保护负总责,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前不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根据项目现场情况,甲方拟定以下责任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第三条 乙方必须遵守和承担如下施工安全条款: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地或区域,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应对弱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弱电施工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乙方在甲方场地或区域内施工,必须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及悬挂和设置安全标准,并按安全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加强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者要坚决纠正并做出处理。
4、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所承揽的项目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总项目单位备案。承包单位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监控,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5、乙方施工前应事先提交其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经甲方审查及备案(复印件),配合甲方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6、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及安全施工、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项目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承包单位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承包单位人员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已确认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10、弱电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职业卫生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