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操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所开的国际现货黄金交易帐户(帐号: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进行操盘交易,甲方出资额为 (美元),大写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低于6个月)。
二、基于国际现货黄金市场的特殊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操盘应当遵循谨慎、自愿的原则,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乙方应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最大限度的避免交易风险,为甲方实现收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取得自主操盘的权利,操盘时不受甲方的干预和支配。为了避免来
自甲方的不利影响,乙方可以修改甲方帐户交易密码。
五、盈亏分配如下选其一(盈亏按半年度计算):
方案一、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盈亏
取得盈利时,甲方取得盈利的70%,乙方取得盈利的30%;
发生初始本金亏损时:
如亏损在50%以内,甲方承担亏损的 70 %,乙方承担亏损的30%;
如亏损超过50%,甲方承担亏损的 50 %,乙方承担亏损的50%;
方案二、乙方负责甲方初始本金亏损不超过30%;
发生盈利的,按照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分配;
对于亏损超过30%的部分,乙方在每利润分配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予以弥补,亏损未超过30%的,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