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推广项目基本情况1.网址URL(填写全称,如:www. __________)2.标题(中文少于15个字,一般为公司名称,最好包含关键字;英文少于40字符,即5个左右英文单词)3.描述(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重要内容靠前放)4.关键词
第二条 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细1.中文网址:_____个×_____元/个=_____元; 英文网址:_____个×_____元/个=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将以上款项全部支付乙方并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第三条 推广工作进度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推广项目工作;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_____个工作日内达到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见附件)。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推广项目工作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
第五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5.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1.3?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实质性显著变化。5.1.4对违反5.1.1和5.1.3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1.5保证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自身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推广过程中的行为造成侵犯第三方权利的除外。
5.1.6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网络营销工作并于每月 日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5.2.2? 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5.2.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5.2.4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5.2.5除非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当自己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各种服务工作,不得将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如确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5.2.6作为专家,乙方有义务就网络营销方面发现甲方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而不会为节约时间成本不主动告知。
5.2.7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相关人员解答各类网络营销方面的疑问与咨询。
第六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
6.1 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6.2 双方均有对其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合同对方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等非公开信息均(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非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传播转让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6.3保密信息之披露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6.3.1 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6.3.2 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6.3.3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6.4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对合同双方均持续有效。
6.5任一方不按本条款规定承担保密责任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7.2如果乙方延期开展相应的服务或提供瑕疵服务,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3 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3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此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时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天内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
8.4 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