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某地中心二期A栋基坑支护工程。1.3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第二条 工期及开、竣工日期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第三条 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第五条 甲方责任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 乙方责任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 间内,确保边坡安全。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第七条 工程验收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第九条 争议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 提起诉讼。第十条 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此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