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投标承建 工程的
标前协议书
签约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联合投标承建 工程的标前协议书
协议签约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拓宽经营渠道,增加双方经济效益,针对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联合投标事项双方拟进行合作。
在乙方保证以诚信、敬业的态度与甲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投标事项及中标后联合经营的主要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联合内容及方式:
1、联合内容:工程招标时投标至本工程中标后的全过程工作。
2、联合方式:在本工程承接阶段,乙方以甲方名义作为投标人,参与工程投标,甲方配合乙方,确保中标;工程中标后,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组建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部的形式来实施双方合作、实现双方的收益。
二、利益分配
1、甲方固定收益:甲方按照工程实际总造价的 %享有管理费,该管理费的收取根据业主付款进度分批按比例由甲方扣收。
2、现场管理效益分成:与业主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足额收取上述固定收益后,在清偿完项目债务的前提下,其余收益归乙方拥有。
3、风险分担:本工程如发生亏损及债务纠纷,则亏损部分由乙方承担;产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中标后的主要合作事项约定
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自行组建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设备及财务的管理;若需甲方派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时,甲方配合,乙方承担上述人员的工资。
2、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必须纳入甲方帐户统一管理,属于甲方的固定收益在拨付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工程款前由甲方扣除,扣除后的工程款由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乙方账户。
3、本工程中标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自行全部施工完成。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