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建工程试验检测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 (以下简称“试验检测单位”)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为修建 项目需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并已接受了试验检测单位对该项目 监理试验检测合同段的投标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试验检测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2.下列文件是本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各个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在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含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含试验检测单位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5)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6)试验检测工作大纲;
(7)福建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业主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现行公路行业试验检测相关技术规范、试验规程;工程专用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9)设计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试验检测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条件向试验检测单位支付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工作条件、有关图纸等文件。
6.试验检测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试验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试验检测服务。
7.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终止。
8.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八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业主: (盖单位章) 试验检测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