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编号:
经 济 特 区
劳
动
合
同
书
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
名称: 姓名:
经济类型: 性别:
地址: 年龄:
电话: 工龄:
法人代表: 户口所在地: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 , 聘用乙方在 管理、技术 岗位从事 管理、技术 工作( 工种 ) 。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试用期限
囗无试用期 。
■试用期为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囗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
囗不定时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