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工程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00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