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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可相应顺延的情况: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基础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层付总工程款的15%,主体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5%,初验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0%,最终付款依据审计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详细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签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双方确认工程量后30天内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2、以上付款时间为乙方上报已完工程款7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若拖延不修或者维护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诸暨市建安发票。
4、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的乙方承担建设工程交易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建筑施工安全服务费、定额编制费等所有政策性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代行缴纳,扣除上述费用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缴费单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