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自费出版合同
出版社,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乙方的《 》书稿列入甲方 年自费出版计划。
第二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完整的书稿交付甲方,并保证书稿质量,文责自负。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书稿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书稿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禁止的内容,应在接到书稿的 个月内将书稿退还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
第四条 甲方接到书稿 个月内完成其编辑加工、复审、终审、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以后并承担校对、书籍订价及质量检查工作。
第五条 乙方负责出书的全部费用,并按标准向甲方予付下列款项:
暂定:书稿字数为 万字,
总码洋为 元/册× 册: 元
甲方收款后发稿,负责“齐,清,定”。
第六条 乙方负责印刷、装订、保证书籍质量,出书15天内,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以书籍实际总码洋和字数向甲方结清各款项,并交甲方样书 册及全套软片。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享有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乙方的书稿列入出版计划,应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未按第四条规定完成书稿编辑等工作,每延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书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预付款,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