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水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 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