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约稿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约稿者: 出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著者(或译者):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快出书、出好书,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著作稿名称:
2.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
第三条 全稿字数和插图(照片)
。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 月 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个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 个人审阅完毕。
稿件如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将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