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承包“申通”快递协议承诺书
甲方:张XX
身份证:
乙方:王XX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共同承包“申通”开福区网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合伙宗旨: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申通”快递开福区网点。
合伙期限:“申通”合同到期无法履行,或甲方乙方提出终止合作止
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16 万元(大写:陆万元整)。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50 %。
2.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16 万元(大写:陆万元整)。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50 %。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3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暂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则按照银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亦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具体如下:
1.1甲乙双方每月底最后一天确认本月营业收入、纯利润等金额,甲乙双方按照纯收入的20%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余营业收入存入对公账户,再另行分配。
1.2甲乙双方每季度末最后一天确认本季度营业收入、纯利润等金额,甲乙双方按照本季度纯收入的20%发放季度分红。其余营业收入存入对公账户,再另行分配。
说明:以上收支情况由甲方登记整理电子版明细,由乙方登记整理纸质版明细,每日一清,每周一结,月底最后一天就当月相关金额签字确认,另任何一方可不定时查看另一方账目及现金总额。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暂不允许他人入伙,业务稳定后如需入伙需经过另一方同意方可。
2.退伙:
2.1甲乙双方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2.3一方退伙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同意方
可;2.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以现金形式进行结算;
2.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
3.1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3.2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另一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另一方决定除名。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