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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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和宅基地的有关情况
1、座落:本协议房屋(宅基地)位于XX市 。
2、来源:本协议宅基地是XX市XX区 村同意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甲方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见协议附件1)。
3、房屋和宅基地现状(拆建前):用地面积约200㎡,建筑基底面积约129㎡,建筑面积约220㎡,房屋老旧,外墙斑驳,需要拆旧建新。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上述房屋和宅基地,乙方负责出资拆建,资源共享兴建一栋框架结构的7层房屋。
建成后的房屋共7层,一梯四户,共24套房,总建筑面积约1934.4㎡。建成后的房屋的户型、规格、面积等,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所载明的为准;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第四条 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1、建成后的房屋中,第一层、第二层、第七层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640㎡)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270.4㎡)的产权归乙方及其他出资方分配享有。其中,第六层A套面积约63㎡的房屋产权归英土寿所有。
各方的具体房屋分配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为准。
2、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按法律规定年限处理),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处分、继承等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甲方不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对所分得房屋的使用、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4、各方分得的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而没有补偿的,各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各方对此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第五条 房屋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由甲乙双方及其他出资方按“房屋面积比例”享有和分配。具体的“房屋面积比例”按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确定。如有面积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业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应得的补偿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如甲乙双方对乙方投资总额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建房时的建造和装修成本计算,下同),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3、如果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登记确权到乙方名下的条件成熟,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证相关费用按房屋面积比例由各方分担)。
4、甲方应保证其配偶、子女及其继承人对本次合作建房、该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变更等事宜知情且无异议。
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宅基地没有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若因该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相关出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拒绝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不得将约定归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他人。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