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制作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在有关行业的各种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在委托乙方进行制作工作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基本资料,即设计项目的草图、平面图,建筑参照图。如需其他资料,乙方应该在制作前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确认后,在乙方进行委托制作工作前提供。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果因此引起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全额赔偿。
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为乙方提供制作必要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工期延误,制作时间将作相应顺延。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制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交制作工作成果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项目的电子文件(效果图电子格式应为:*.JPG; 动画电子格式AVI)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本条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无效、终止、解除而终止)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制作项目,并提交给甲方。在提交制作工作成品之前,乙方应接受并执行甲方对其提出的修改意见(此处修改不收费)。
4、完成全部制作工作后或在向甲方提交制作工作成品时(以先发生者为准),退回甲方所提供的基本资料。
5、保护甲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制作的工作成果或其他任何相关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在甲方付清本协议制作费用起,工作成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成品拥有署名权,并有权将其用于自身广告宣传等场合,但不可转让和做其它营利性活动。
8、乙方保证其进行的委托制作工作,不会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全额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单价
1.结算的方法按月统一结算: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合计出制作费用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并收到发票后,在8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份制作费。
2.项目单价
类 型
收 费 范 围
备注
低点透视
半鸟瞰和简单鸟瞰(1栋-2栋建筑)
群体鸟瞰(3栋以上--20栋建筑)
特大鸟瞰(规划、大型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