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将自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使双方共遵守:
一、货物名称、装卸货地点、价款:
货物(费用)名称
运输车辆规格
装货地点
卸货地点
单价(元)
车数
金额(元)
注:上述价格已包含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货物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燃油费、食宿费等费用,除上述价格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二、运输时间:起运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收发联系人:
发货人姓名:
发货地址:
收货人姓名:
收货地址:
四、运费支付方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后,经甲方确认无误 ,且乙方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乙方运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国家法律允许且手续齐全、包装完好的货物委托乙方承运。
2、甲方隐瞒,错报装载货物实际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走私货物导致货物损坏、腐蚀、爆炸,没收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