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
二、租赁期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房屋租金:¥ 元/年(大写: )。房屋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住。每次支付租金时应当提前10天支付,如超出10天未支付的,500元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500元(大写:伍佰圆整)。租赁期满,乙方不需续租的,应当将使用的水电费及对房屋门窗等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后,向甲方要求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五、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支付。
六、房屋租赁期间满,需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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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