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______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 ─┬─────────┬───────┬─┬─┬─────────── 产│质量(%)│数量(吨)│││分期交货量(吨)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一│二 │││││度│块│粉│块│粉│││月│月│││月│月 ─┼─┼─┼─┼─┼─┼─┼─┼─┼─┼─┼─┼─┼─┼─┼─┼─┼─ │││││││││││││││││ ─┼─┼─┼─┼─┼─┼─┼─┼─┼─┼─┼─┼─┼─┼─┼─┼─┼─ │││││││││││││││││ ─┴─┴─┴─┴─┴─┴─┴─┴─┴─┴─┴─┴─┴─┴─┴─┴─┴─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方│需方│锰产品主│鉴(公)证意见:│ │││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章)│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公)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机关(章)│ │电话:│电话:│代表:││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注:除国家另有│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规定外;鉴(公)│ ││││证实行自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