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 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本条款根据人数自行增减。
第二条 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结成个人合伙。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
【律师提示】:1.合伙目的为非必备条款,但写明目的有利于对后期合伙的经营行为的判断提供依据;2.合伙期限可以不进行规定)
第三条 出资数额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所有的出资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间,该出资性质为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应当于 年 月日完成出资。如果在该期限前未能及时出资,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时出资的人数不足2人,则本合伙自动解散。
【律师提示】:1.该条款对出资内容仅作概括性规定,当出资方式不是货币而是其它动产或不动产时,建议以“个人合伙出资份额确认表”的形式详细记载出资内容,避免发生争议;2.个人合伙中,财产归各合伙人单独享有,不需要转移所有权;3.出资中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可以经过合伙人协商后,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办理所有人的变更。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权;
5. 。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权利。
第五条 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人负有如下的义务:
1. 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2. 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 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
4. 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合伙负责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对其它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6.。